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本方案所指“城区小学”为:实验小学、实验二小、实验三小、富川小学、闰光小学、永兴小学、奉新小学、十里湖学校、兴国镇中心小学、前进小学、白杨小学、城东实验学校。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省市招生文件精神,建立健全科学、明晰、便利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教育公平、促进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位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严禁义务教育择校行为。
三、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700人、实验二小700人、实验三小550人、富川小学1100人、闰光小学600人、永兴小学700人、奉新小学350人、十里湖小学150人、兴国镇中心小学550人、前进小学150人、白杨小学440人、城东实验学校200人,共计6190人。
四、招生对象
符合城区入学条件的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未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
五、生源分类及入学条件
城区“幼升小”招生按以下五类情况的先后顺序安排学位,家长需在指定时间内完成申报手续。逾期申请的,视为放弃城区学位。
富川小学、闰光小学、永兴小学完成本区域范围招生后,若有剩余学位,将根据家长填报志愿进行摇号随机录取。
1.有城区户口和城区房产
适龄儿童或父母有城区户口、城区房产的,以其本人或父母的房产证所在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若父母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上传网报系统的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2.有城区户口无城区房产
(1)适龄儿童为城区户口且与父母或父母一方在同一户籍,以户口本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如不在同一户籍,则以父母户口本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同时出示出生证等相关证件;2017年8月31日后迁入城东新区范围的户籍不作为户口类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2)适龄儿童的户籍自出生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中途无转移),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以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地址作为依据确定就读学校:
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随军有困难的;
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孤儿、烈士子女。
(3)法定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必须与委托监护人共同生活的,需提供委托监护公证文书(公证时间必须在2022年9月1日之前),可依据委托监护人户口住址安排就读学校。
3.无城区户口有城区房产
(1)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有房产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为准),以父母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2)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上传网报系统的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3)适龄儿童祖父母在城区有房产且祖孙三代在同一户籍的,以祖父母房产证地址作为就近调剂安排就读学校的依据;
(4)被征迁户家庭,与政府签订征收安置协议的,以协议内注明适龄儿童父母安置房产地址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须网报填写缴纳电费(或水费)的用户名称、用户编号,并出具入住6个月电费(或水费)发票原件;
(5)适龄儿童父母城区房产无房产证的,须出具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湖北省增值税发票)、网报填写缴纳电费(或水费)的用户名称、用户编号及入住6个月电费(或水费)发票原件。实际居住时间满一年以上的,以购房合同地址作为就近调剂安排就读学校的依据;实际居住时间未满一年的,则由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6)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租住公租房的,须提供由阳新县住房保障中心开具的交纳租金发票(财政非税发票)(2022-2023年),以公租房地址作为就近调剂安排就读学校的依据。
4.特殊情况
(1)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人员,须持政府招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审定后,统筹安排其子女就读;
(2)符合城区招生条件且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有残疾证),视身体情况就近安排到城区学校随班就读;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等优抚对象,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享受国家优待证明,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统筹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5.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由教育局根据入学条件和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未能录取的,可统一调剂到城区周边学校,不服从调剂的可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须提供如下相关材料:
(1)父母户口本及子女出生证原件、居住证或租房合同;
(2)县养老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出具的父母一方所在城区单位近一年缴纳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
(3)经商营业执照原件(发证时间满一年)。
六、招生工作方式和日程安排
招生工作采取网上招生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工作模式。家长网上填报并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网上初审结果,部分学生需参加现场审核。
1.6月16日,召开招生工作会议;
2.6月18日,成立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审核小组;
3.6月20日-7月10日,新生家长登陆网报系统填报信息申请学位(登录网址:http://yxcqysx.com);
4.7月下旬,网上初审;
5.8月上旬,现场审核、招生区域划分;
6.8月下旬,发放入学通知书。
七、工作职责
1.教育局工作职责:①成立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小组,组织城区小学招生审核小组开展审查工作;②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政策和各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条件与要求等信息;③统一发放城区小学新生入学通知书。
2.各小学工作职责:①配合教育局宣传招生政策,杜绝小学附属园直升本校一年级的违规招生行为;②成立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参与教育局组织的招生审核工作;③统一新生报到时间,严格依据教育局录取名单注册新生学籍;④招生行为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和教育局的监管。
3.城区各幼儿园工作职责:①配合教育局宣传招生政策,发放《致城区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家长的一封信》;②协助本园适龄儿童家长上网登记学生信息,完成学位申请;③及时汇总统计本园适龄儿童网报完成情况,督促家长按时网报,确保本园适龄儿童不出现漏报、误报现象。
4.各部门均应设立招生咨询电话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